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實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陽府告〔2025〕4號)
時間: 2025-11-21 18:29:35
來源: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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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車輛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市決定對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實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對象
限制通行對象為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含外市籍),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除外。本通告中的貨車是指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
二、限制通行的時間和區域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以下閉環區域內全天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標注“不含”的道路代表可以通行,詳見附圖)。
西部沿海高速(雅韶入口至沈海高速交匯處段)—沈海高速(西部沿海高速交匯處至創業北路交匯處段)—創業北路(沈海高速交匯處至G325交叉路口)—G325(創業北路交叉路口至中洲大道交叉路口)—中洲大道(G325交叉路口至雅白線交叉路口)—雅白線(中洲大道交叉路口至西部沿海高速雅韶入口)圍合的區域(不含邊界道路)。
三、貨車違反本通告進入限制通行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四、機動車排放標準可登錄機動車環保網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查詢。
五、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編號:陽府規〔2025〕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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