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將部分市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各縣(市、區)實施的決定(陽府〔2023〕22號)
時間: 2023-10-19 17:25:59
來源: 陽江市人民政府
閱讀量:-
【打印】
字號:小 中 大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部署要求,推動擴權賦能強縣,市政府決定將3項市級行政職權調整由有關縣(市、區)實施。市有關部門要做好調整職權的銜接落實,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與縣(市、區)有關部門完成調整職權的交接工作,并加強培訓指導和監督管理。各縣(市、區)要及時將承接的行政職權納入權責清單管理,制訂具體實施措施,嚴格依法規范辦事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相關行政職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
附件:陽江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陽江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目錄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