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陽江市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
時間: 2017-10-13 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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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中央、省駐陽江各單位:
為確保職工生育保險基金安全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我市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從0.7%調整為1% ,執行時間從發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內,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進行修訂或廢止。本文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為“陽部規[2017]14號”。
特此通知。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江市財政局 陽江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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