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陽江市陽東區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5)〔2024〕58號)
時間: 2025-03-20 16:26:15
來源: 陽江市人民政府
閱讀量:-
【打印】
字號:小 中 大
陽江市人民政府:
《關于陽江市陽東區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審查報告》(陽自然資征呈字〔2024〕7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陽江市陽東區2023年度第十四批次使用3.0248公頃建設用地,即同意陽東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2.0639公頃(耕地1.8498公頃,含水田0.9292公頃)、未利用地0.960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
上述3.0248公頃用地由當地政府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鎮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你市相關不動產登記機構以此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三、請你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復墾義務。
四、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此復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