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征收(收回)土地補償安置的公告(春府通〔2024〕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擬征收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上王竹、下王竹、馬王塘上、朗仔、結菜朗經濟合作社;石望鎮石望村龍崗經濟合作社;松柏鎮新團村大結塘一、大結塘二經濟合作社;河?鎮中聯村九仔坑、朱仔朗、連塘泊經濟合作社;河朗村社背、圩邊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共2.4141公頃;擬收回河朗鎮的國有土地共0.0039公頃,共擬征收(收回)土地2.4180公頃。陽春市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4月11日就擬征收(收回)土地發布土地征收(收回)預公告,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目的:陽春市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收回)土地現狀、范圍、面積:擬征收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結菜朗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2108公頃(其中耕地0.1818公頃、園地0.0290公頃);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馬王塘上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3730公頃(其中耕地0.2736公頃、園地0.0994公頃);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上王竹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0015公頃(其中耕地0.0015公頃);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上王竹、結菜朗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0380公頃(其中耕地0.0357公頃、園地0.0023公頃);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上王竹、下王竹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4618公頃(其中耕地0.4213公頃、林地0.0405公頃);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下王竹、朗仔、結菜朗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1597公頃(其中耕地0.0028公頃、園地0.0579公頃、林地0.099公頃);陽春市石望鎮石望村龍崗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1903公頃(其中耕地0.1501公頃、其他草地0.0085公頃、未利用地0.0317公頃);陽春市松柏鎮新團村大結塘二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3157公頃(其中耕地0.0001公頃、林地0.3143公頃、其他農用地0.0013公頃);陽春市松柏鎮新團村大結塘一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3125公頃(其中耕地0.0939公頃、林地0.2186公頃);陽春市河朗鎮河朗村社背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2701公頃(其中耕地0.2582公頃、其他農用地0.0119公頃);陽春市河朗鎮中聯村朱仔朗經濟合作社、河朗村圩邊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0589公頃(其中耕地0.0589公頃);陽春市河朗鎮中聯村九仔坑、朱仔朗、連塘泊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0218公頃(其中耕地0.0218公頃)。擬征收集體土地共2.4141公頃;擬收回河朗鎮的國有土地0.0039公頃。以上共擬征收集體土地和收回國有土地2.4180公頃。
三、土地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方式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陽府告〔2024〕1號)標準執行。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參照《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春市土地征收管理規定的通知》(春府辦〔2013〕81號)標準執行。征地留用地按《陽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春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規定(修訂)〉的通知》(春府〔2022〕5號)規定執行。
四、安置對象、社會保障:
?。ㄒ唬┌仓脤ο箨柎菏泻游鹘值郎酱迳贤踔?、下王竹、馬王塘上、朗仔、結菜朗經濟合作社;石望鎮石望村龍崗經濟合作社;松柏鎮新團村大結塘一、大結塘二經濟合作社;河朗鎮中聯村九仔坑、朱仔朗、連塘泊經濟合作社;河朗村社背、圩邊經濟合作社;
?。ǘM采用發放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ㄈM采用按市人社局《關于陽春市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鎮建設用地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進行安置。
五、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地點和期限:被征收(收回)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在公告之日起45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陽春市河西街道辦事處、陽春市石望鎮人民政府、陽春市松柏鎮人民政府、陽春市河朗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
六、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告期限為30日,被征收(收回)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期間向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意見。
特此公告。
陽春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