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4宗網絡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近年來,市市場監管部門緊跟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和新型消費等新業態發展步伐,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對網絡刷單炒信、假冒名牌以及網絡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有力打擊,不斷優化網絡市場環境,營造放心消費的氛圍,切實保障經營者、消費者等多方權益。2024年,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成功查處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為了積極引導市場經營主體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活動,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現選取一批案例予以公布。
陽江市某貿易有限公司“刷單炒信”虛假宣傳案
陽江市某貿易有限公司(下稱當事人)是一家電商企業,在京東、抖音等電商平臺設有店鋪,主要經營“王麻子”、“鋒禹”等品牌廚房用品。為提高其網店的銷量和銷售額,當事人于2023年3月起通過請人假扮消費者上網購買商品的虛假交易方式進行刷單,即當事人通過微信與刷單人(身份不明)溝通協商好本金與傭金后,先由刷單人點擊購買當事人網店的商品,當事人再根據刷單人提供的快遞地址寄出空盒或者沒用的物品(當事人在整個刷單交易過程中從未將刷單人下單購買的真實商品寄出),在交易完成后通過微信與刷單人結算本金及傭金。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以虛假交易方式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柯某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的商業宣傳案
自2024年1月起,柯某(下稱當事人)通過手機加入刷單的微信群,與在群里發送商品鏈接或者商品信息的商家進行聯系,根據商家的需求,通過自己墊付或者商家代付的方式在淘寶購買商品,購買的商品并未實際發貨,但會讓當事人在平臺上確認收貨,并進行虛假好評。隨后當事人將訂單完成的截圖發給商家,商家會返還當事人墊付的錢,并通過微信或者支付寶的收款二維碼向其支付額外的2元-7元傭金。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廣東某商貿有限公司“好評返現”虛假宣傳案
廣東某商貿有限公司(下稱當事人)在京東平臺開設網店,于2024年8月2日委托制作“全5星評價給2元”宣傳卡片400張和“全5星評價給3元”宣傳卡片100張,并于2024年8月初在網店銷售的菜刀中隨貨派發“好評返現”宣傳卡片開展好評返現活動。截至檢查當天,當事人共派發上述“全5星評價給2元”宣傳卡片399張和“全5星評價給3元”“宣傳卡片99張。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構成了對商品的用戶評價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陽春市某商行虛假宣傳案
陽春市某商行(下稱當事人)在拼多多網購平臺店鋪上經營產品“某糖果”(下稱該產品),在銷售頁面上使用了由美工設計的多張彩色圖文作為宣傳材料,其中一張圖片帶有“讓腸道動起來、排輕松、腸順暢、噗噗暢快、溫和消堵、帶走腸道垃圾、助力好體態”字樣,用于宣傳介紹該產品功效,但該產品只有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等基礎信息,當事人也無法提供該類產品具有宣傳效果的功效證明材料。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