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6年春節將至,為維護我市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為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節日市場消費環境,現就規范全市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嚴格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保持市場價格總體平穩,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使用欺騙性和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虛假標價、模糊標價。
三、嚴禁各類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出現低價誘騙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
四、重點領域價格行為規范
(一)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等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自覺維護生活必需品、節日特色消費品、常用藥品價格秩序,規范降價、打折等促銷行為,嚴禁以節日、惡劣天氣為由實施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
(二)餐飲經營者要做好價格公示工作,規范“年夜飯”預訂服務,標明菜品價格和消費明細,不得強制收取未列明費用,嚴禁使用“時令價”等模糊標價。
(三)住宿服務經營者要嚴格做好線上線下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單方面毀約漲價、臨時加價、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四)各公路、鐵路、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要認真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做好價格公示工作,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和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停車場經營者要在停車場顯著位置設置標價牌,明確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免費時長等內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必須嚴格落實收費政策,嚴禁超標準收費或變相增加收費。
(五)各旅游景點、景區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政策及優惠政策,并在顯著位置公示,嚴禁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不得有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及其他亂加價、亂收費行為。
(六)各行業協會商會應加強行業自律,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公平競爭。嚴禁組織本行業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各賣場、市場、網絡交易平臺等交易場所提供者,應加強對場所(平臺)內經營者價格行為的規范和引導。
自提醒告誡函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或投訴舉報發現的價格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將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全市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