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警示:從正規渠道買食鹽
前段時間,四川省巴中市發生一起因誤用亞硝酸鹽引起的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食物中毒事件。臨近春節,為確保廣大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消費提醒,消費者不要食用來路不明的“鹽”類物質或從非正規渠道采購食鹽,更不要將亞硝酸鹽當成食鹽食用,謹防亞硝酸鹽中毒。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亞硝酸鹽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一類含氮無機化合物,可作為食品添加劑應用于肉制品中。其外觀與食鹽類似,呈白色至淡黃色,粉末或顆粒狀,無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亞硝酸鹽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著嚴格要求,按照標準規定使用亞硝酸鹽是安全的。國標規定亞硝酸鈉、亞硝酸鉀可作為護色劑、防腐劑在腌臘肉制品、醬鹵肉制品和熏、燒、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規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殘留量。
該負責人特別強調,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的規定,禁止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該負責人說,如果短時間內經口攝入較大量的亞硝酸鹽,容易引起急性中毒。當攝入量達到0.2克至0.5克時可導致中毒,攝入量超過3克時可致人死亡。中毒的特征性表現為紫紺,癥狀體征有頭痛、乏力、胸悶、心悸、嘔吐、腹瀉,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膚、黏膜紫紺等。嚴重者意識朦朧、煩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由于亞硝酸鹽在外觀上與食鹽相似,誤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使用或食用,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一些家庭有自制加工肉制品的習慣,如果食用含亞硝酸鹽過量的肉制品也會引起食物中毒。此外,貯存過久、腐爛或煮熟后放置過久及剛腌漬不久的蔬菜中,亞硝酸鹽的含量會有所增加,該情況下食用也會容易導致中毒。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消費提醒,消費者應加強自我防護的安全意識,防止誤食亞硝酸鹽引發的食物中毒。平時要購買正規渠道銷售的食鹽,千萬不要購買私鹽或使用來歷不明的“鹽”類物質。不要食用存放過久或變質的蔬菜。飯菜最好現做現吃,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溫下存放過久。不吃劣質熟食品和未腌制熟透的腌菜。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時,可搭配富含維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亞硝酸鹽的毒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