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生鮮燈”專項檢查還原食材“真本色”
為進一步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向消費者宣傳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政策,近期,陽春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使用“生鮮燈”排查整治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177人次,檢查農貿市場49家次,10家農貿市場被責令整改,檢查食用農產品經營者358戶,98戶食用農產品經營者被責令整改。
一是督促經營戶自查自糾。2023年11月中旬,召開陽春市“生鮮燈”自查自糾座談會,對城區各農貿市場開辦者、生鮮超市代表發放《陽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知書》,要求他們認真學習《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并貫徹落實。
二是科學實施,分步推進。印發《陽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使用“生鮮燈”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對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使用“生鮮燈”整治內容。同時,召開工作推進會,詳細解讀《通知》內容,明確工作時限,商討健全長效監督機制,法規部門對相關違法行為查處提供法律指引,提出工作建議,啟動執法監督機制,督促承辦單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
三是開展集中統一整治。整治過程中督促市場開辦者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積極排查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使用的燈具是否有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有沒有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現象,督促經營戶及時更換合格的正常燈具,對不符合標準的燈具要求限期整改。經過初步的整治行動,經營者均能認識“生鮮燈”的危害性和違法性。
下一步,陽春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緊盯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重點經營場所,加大對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不得使用“生鮮燈”專項檢查力度,還生鮮農產品“真本色”,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