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將被追責
為切實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進一步促進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根據中央和省的有關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學校、社會齊抓共管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有效遏制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權益行為。
《方案》要求,要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屬地管理,堅持權益優先,堅持統籌推進,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學校、社會齊抓共管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監測預防、發現報告、應急處置、監護干預等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機制,有效遏制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權益行為。
《方案》明確,要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讓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外出務工時,父母要向當地村(居)委會報告外出務工及留守兒童、委托監護人的情況。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村(居)委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機關等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在強化教育關愛保護方面,《方案》明確縣級政府要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教育部門要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工商、教育、民政及有關監管部門要研究規范中小學生托管服務的措施,填補留守兒童放學后監管真空期。推廣駐校社工干預幫扶制度,加強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落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責任。
在建立源頭幫扶支持機制方面,《方案》要求各地落實國家關于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便利條件。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為農民工監護照料未成年子女創造更好條件。完善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購買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服務,推進農民工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高考。
在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機制方面,《方案》明確要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機制。學校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有強制報告責任,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對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
《方案》還要求各地強化組織領導、法律保障、督查落實、激勵問責和宣傳引導等保障措施。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作為重要的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要建立健全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理性引導社會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