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做好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有序銜接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現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調整穩就業政策有序銜接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3﹞261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關于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問題
(一)對具體補貼時段為2023年8月及以后月份的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須符合以個人身份按規定同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的條件。補貼標準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執行。
(二)對2023年7月底前已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人員,可繼續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以下簡稱“12號文”)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享受至補貼期限屆滿。
(三)對2023年7月底前符合12號文“靈活就業社保補貼”規定但未享受的人員,可按照12號文規定享受至2023年7月底。
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要求,我市重新修訂了《陽江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各縣(市、區)要采取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大穩就業政策宣傳力度,并抓好落實。
附件:陽江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3年修訂版)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 江 市 財 政 局
2023年9月12日
關于做好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有序銜接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3〕261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