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陽江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
2021年
陽江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

陽江市生態環境局
第一章 生態環境狀況
一、大氣環境
(一)城市空氣
2021年,陽江市全面完成省下達的大氣質量考核目標,AQI達標率為95.3%。陽江市市區和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各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市區空氣質量優204天、良144天、輕度污染17天,AQI達標率與去年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首要污染物主要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為78.4%),其次為PM10(占12.3%)、PM2.5(占8.0%)和NO2(占1.2%)。空氣質量綜合指數2.77,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居全省第7名。
各縣(市、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范圍在2.51~2.91之間,AQI達標率在93.6%~99.2%之間。

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首要污染物占比情況
市區空氣二氧化硫(SO2)年均濃度為7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與2020年持平。各縣(市、區)SO2年均濃度范圍為6~12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2、二氧化氮濃度
市區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為17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較2020年上升21.4%。各縣(市、區)NO2年均濃度范圍為10~20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3、可吸入顆粒物濃度
市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為37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較2020年上升10.0%;各縣(市、區)PM10年均濃度范圍為33~41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4、細顆粒物濃度
市區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與2020年持平;市區PM2.5年均濃度達到世衛組織第二階段目標(25微克/立方米);各縣(市、區)PM2.5年均濃度范圍為18~23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5、臭氧濃度
市區臭氧日最大8小時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數平均值為14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較2020年上升7.7%;各縣(市、區)O3-8h第90百分位數范圍為119~158微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6、一氧化碳濃度
市區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數平均值為0.9毫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較2020年下降10.0%;各縣(市、區)CO第95百分位數范圍為0.8~1.1毫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二)城市降水
2021年城市降水pH均值范圍在6.10~7.20之間,酸雨頻率為0,城市降水pH均值為6.46,與2021年相比,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0.05個pH單位。
(三)城市降塵
2021年,鴛鴦湖、馬南垌、南恩路3個點位降塵月均值范圍為2.4~3.9噸/平方公里·月,均達到廣東省推薦標準值8噸/平方公里·月要求。
二、水環境
(一)地表水環境
2021年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為100%,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與2020年相比,水質無明顯變化,全市地表水水質持續保持優良水平。
1、飲用水源地水質
全市4個縣級以上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江城區漠陽江尤魚頭橋、陽東區北慣橋、陽春市魚皇石、陽西縣陂底水庫水源水質均為優良,達標率為100%。
2、江河水質
2021年全市主要江河斷面水質總體保持良好,漠陽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市內其它主要河流如壽長河和豐頭河等水質保持在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Ⅲ類標準。入海河口斷面水質優良率均為100%。
3、考核斷面水質
(1)國考斷面
江城、埠場、尖山、壽長、大泉、中朗、河口鎮、三甲電站等8個國考斷面水質均為地表水Ⅱ~Ⅲ類,水質狀況為優良,全部斷面達到其考核目標要求。
(2)省考水功能區斷面
白沙、荊山、陽春大河水庫、江河水庫、北河水庫、石河水庫、上水水庫、漠地垌水庫、沙灣水庫、陽春合水水庫、馬崗水庫等11個斷面未達到其考核目標要求;陂面、城西、沖表、春灣、黑灣、雙捷、陽東尖山、陽東水廠、東湖水庫、陂底水庫、茅垌水庫、仙家垌水庫等12個斷面符合其考核目標要求。水質評價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除石河水庫水質為為Ⅳ類外(超標因子為總磷),其余斷面水質狀況為Ⅱ~Ⅲ類,省考水功能區斷面水質優良率為95.7%。
(二)近岸海域水環境
2021年全市19個近岸海域國控點位中,有1個點位水質為《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劣四類標準、1個點位水質為海水第三類標準、其余18個點位水質為海水第一~二類標準,全市近海水質總體保持優良水平,水質優良比例(面積法)達到97.7%。
三、聲環境質量
2021年市區區域環境噪聲晝間等效聲級值范圍為46.2~71.9 dB,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9.0dB,晝間平均等效聲級同比上升2.2dB,聲環境質量屬“一般”水平;
市區的道路交通噪聲晝間等效聲級值范圍為63.7~71.9dB,晝間等效聲級路長加權平均值為68.1dB,晝間平均等效聲級同比下降1.2dB,聲環境質量屬“較好”水平。
市區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間點次達標率為99.1%,比上一年度晝間點次達標率上升2.2個百分點;夜間點次達標率為57.5%,比上一年度夜間點次達標率下降8.7個百分點。
各縣區域環境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42.9~75.3分貝,陽西縣區域環境噪聲屬“較好”水平,陽春市和陽東區區域環境噪聲均屬“一般”水平;各縣道路交通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均值為61.3~72.5分貝,陽西縣和陽春市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均屬“好”的水平,陽東區的屬“較好”的水平。市區及各縣聲環境質量等級劃分情況見下表。
陽江市區域、交通聲環境質量等級劃分情況表
單位dB(A)
第二章 措施與行動
一、聚力國考斷面水質達標攻堅,全力攻堅治水硬骨頭
一是加強地表水國考斷面達標攻堅,定期向各縣(市、區)政府發布水質預警通報,督促圍繞重點流域、重點問題出臺整治方案,并按方案落實整改。二是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整治,陽春市采取有力措施對漠陽江上游地區畜禽養殖場進行全面整治,2021年以來共搬拆關停養殖場(戶)3212家,環保設施整改養殖場(戶)6943家;督促推進畜禽養殖場資源化利用,全市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資源化利用率達90.3%。三是持續推進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提質增效,在原有城鎮污水管網的基礎上,2021年新增城鎮污水管網117.217公里,消除鎮級污水收集空白區面積約16.75平方公里,新增城區污水管網29.83公里,完成老舊管網改造14.43公里。四是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省政府民生實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要任務為抓手,以點帶面,做好示范。五是加大工業污染源整治,督促各工業園(片區)加強工業污水收集處理。
二、聚焦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控,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一是強化污染天氣應對,2021年以來我市啟動污染天氣應對天數35天,應對期間共計出動7470人次以加強我市工業企業、機動車、揚塵管控等污染防治監管執法工作。二是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新增27家省級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含加油站及儲油庫),完成了11家省級重點工業企業定級,督促企業開展“一企一策”的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工作。指導全市34家涉用含VOCs原輔材料企業實施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或改造。加強加油站VOCs排放治理,基本完成一輪次全市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檢查。三是深入開展工業爐窯和鍋爐污染綜合治理。四是強化移動源治理監管。定期開展上路執法,2021年檢查車輛總數211輛,處罰尾氣超標車輛67輛。五是強化揚塵管控,加強施工工地揚塵、道路揚塵和露天焚燒管控。
三、推進土壤和固廢污染防治,夯實凈土保衛戰基礎
一是持續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保障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推動有關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督促落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開展土壤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工作。二是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點位監測工作,組織編制并上報陽江市“十四五”地下水國考點位水質達標保持工作方案,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入庫工作。三是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印發實施《陽江市涉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排查整治方案》。四是做好危險廢物等環境排查整治工作。五是推動農村環境整治理及生態保護工作。全市完成行政村整治任務38條。市級以上農村黑臭水體已開展治理15條。
四、高標準抓好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一)第一輪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整改情況。
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79宗投訴案件、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79宗投訴案件、省級環保督察組77宗投訴案件均已全部辦結。中央環保督察及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涉及我市32項整改任務已全部完成。2018年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涉及我市整改任務24項,23項已完成,1項(江城固廢園項目建設)正在推進。
通過環保督察整改,我市解決了一大批生態環境問題,包括按時完成了城市建成區13條黑臭水體基本治理、城區雨污分流管網建設、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違法建設項目整改、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等整改任務。
(二)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開展情況。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我市共收到33批198宗交辦案件,截至2021年12月止,已辦理198件,辦結85件,階段性辦結104件,未辦結9件。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我局進一步完善了整改方案,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后,以市名義向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正式整改方案。
五、強化環境監管,提升環保治理、服務水平
一是持續推進生態環境系統垂直改革。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垂直改革,大力推動和落實在全市48個鄉鎮(街道)設置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配備相應人員。目前,我市已有46個鄉鎮(街道)設置了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2個鄉鎮正待市委編辦批復。
二是嚴格環境監管執法,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2021年全年,我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各項執法專項行動檢查中共出動人員10286人次,檢查企業4663家(次),限期整改企業474家,立案查處企業146家。
三是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治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印發實施《陽江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加強環境監測工作。做好水(地表水國考斷面監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工作,做好國控、省控、市控重點污染源(單位)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監測數據,為污染防治提供研判基礎。認真做好土壤、噪聲和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工作。抓好環評審批工作。提前介入,指導、協助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管理工作。強化涉放射源單位的監管,組織開展涉源單位的風險排查,做好輸變電線路、通訊移動基站監管,加強射線裝置的監管,保障群眾的輻射安全。重視群眾環境權益,及時解決信訪訴求。對環境污染投訴及時處理,著力解決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熱點問題,確保環境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及時處置環境應急事件。成功處置了我市2021年發生三起突發環境事件即江城區海洋電鍍廠、華晨新材料電鍍廠的火災事故和“9.16”陽西縣罐車側翻火災事故。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我市中小學生赴中山市參加第十二屆“珠中江陽”中學生環保活動,舉行了陽江市2021年“世界地球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六.五”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我為群眾講監測水站開放活動 ”等主題宣傳活動,全面提升我市群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