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要求施工單位文明施工,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控工作,并接受環境保護部門的監督管理。施工作業應按《低噪聲施工設備指導名錄(2024年版)》(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管總局 四部門公告2024年 第40號),優先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進行施工。優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間施工。 2、施工單位要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盡量避開雨季土石方開挖作業;站內砂石料加工廢水、施工車輛清洗廢水經收集、沉砂、澄清處理后回用,不外排。落實文明施工原則,不漫排施工廢水,采取有效的攔蓄措施,防止施工廢水進入附近水體。 3、施工單位應文明施工,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控工作,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應定期清運。車輛運輸變電站施工產生的多余土方時,必須密閉、包扎、覆蓋,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指定路段行駛,控制揚塵污染。加強材料轉運與使用的管理,合理裝卸,規范操作。施工車輛不得帶泥上路行駛,施工現場道路以及出口周邊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4、施工過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分別收集存放,及時清運。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封閉貯存;建筑垃圾分類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主變等建構筑物基礎開挖余土應優先回用于場地平整,基坑余土,可在站內實行場地平整,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統一交由物資部門和環衛部門集中處置,不可隨意丟棄。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跡地,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項目運行期,要求變電站運行維護人員對變電站進行定期巡查及維護,保障變電站的正常運行,確保變電站廠界工頻電場、工頻磁場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標準限值要求。 6、項目運行期,要求變電站運行維護人員對其進行定期巡查及維護,保障變電站的正常運行,確保變電站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1類標準限值要求。 7、變電站正常工況下,站內無工業廢水產生,變電站內的廢污水主要為變電站檢修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本工程站內設有化糞池,化糞池容積能夠滿足變電站臨時運維人員的生活污水處理需求,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站內綠化。 8、對于變電站臨時檢修人員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應收集集中后交由環衛部門妥善處理。蓄電池使用壽命結束后,統一交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在站內暫存。變電站正常運行期間不會產生廢變壓器油,事故情況下產生的廢油經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前期已建設一座有效容積為60m3的事故油池,能滿足事故情況下單臺主變油量100%不外泄。 9、運維單位加強對事故油池及其排導系統的巡查和維護,做好運行期間的管理工作;定期對事故油池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無滲漏、無溢流。蓄電池使用壽命結束后,直接轉運至陽江供電公司集中廢舊蓄電池暫存站點,然后統一交有資質單位處置,不在站內暫存;檢修可能更換的廢礦物油由具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針對變電站內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