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導流溝,導流溝上設置沉砂池,將暴雨徑流經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管網排放,避免雨水橫流現象。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蓄水池,將開挖基礎產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儲存,并回用于施工場地裸地和土方的灑水抑塵。車輛、設備沖洗水循環使用禁止此類廢水直接外排。施工人員糞便污水須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大溝鎮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2、施工期土石方開挖、填方、運輸、裝卸、堆放等易產生地面揚塵的場所,采用圍欄、圍擋及防溢座的設置、灑水等辦法降低施工粉塵的影響,閑置的施工工地,應當對其裸露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對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處理。在工地內堆放,應當采取覆蓋防塵網或者防塵布,定期采取噴灑粉塵抑制劑、灑水等措施。運輸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的車輛應當采取棚蓋、密閉等措施,防止在運輸工程中因物料遺撒或者泄露而產生的揚塵污染。駛出施工場區的施工車輛,應首先進行沖洗,防止泥土帶出施工場區,施工期廢氣污染物排放要嚴格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3、施工期應采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場所,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要求。 4、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定點收集并由環衛部門定時清運,建筑垃圾按市政部門要求進行定點棄置。 5、運營期項目廠區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制。本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生產廢水(生產線工藝廢水、設備密封廢水、化驗室廢水、車間地面清潔廢水、廢氣噴淋處理排水、冷卻循環排污水、初期雨水)一并排入自建污水處理站(格柵+調節池+混凝沉淀池+溶氣氣浮+水解酸化+缺氧+接觸氧化+二沉池+溶氣氣浮+消毒))預處理。近期,園區污水處理廠建成投入運行前,本項目處于小批量試產階段,工況負荷不超過30%,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廣東陽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較嚴者后,委托第三方采用槽車運輸的方式轉運到陽東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最終達標尾水排入那龍河。遠期,園區污水處理廠正式投入運行后,本項目進入正常運營階段,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后排放。 運營期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生產工藝廢氣、儲罐大小呼吸廢氣、自建污水處理站廢氣、干燥廢氣、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泄漏無組織廢氣。高濃度有機廢氣經回收裝置1(二級冷凝)回收后的不凝氣匯合低濃度有機廢氣、硫酸霧一起經水噴淋+二級堿液噴淋塔處理,萃取劑廢氣經回收裝置2(二級冷凝)回收后的不凝氣經RCO處理合并至一根30m排氣筒(DA001)排放,其硫酸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TVOC(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相應排放限值要求;干燥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20m排氣筒(DA002)排放,其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污水處理站廢氣經堿液噴淋+除霧+二級活性炭處理后經30m排氣筒(DA003)排放,其臭氣濃度、氨、硫化氫排放限值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TVOC(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可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新擴改建項目二級標準要求,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6、運營期廠房內通過選用低噪設備,安裝減震消聲裝置,合理布局,廠房隔聲;廢氣處理設備進行消聲,減震、隔聲、距離衰減等措施隔聲降噪處理后,項目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 7、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清運;廢包裝材料、備料篩渣、渣料、污水處理站污泥、廢濾網、廢分子篩等各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經分類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間內,并定期交由有處理能力單位處理;檢驗廢液、廢活性炭、廢催化劑、廢礦物油及廢油桶、廢抹布手套、氫氧化鈉包裝袋等危險廢物經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項目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的相關規定對其統一收集存儲。 8、運營期應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9、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