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進行施工作業時優化線路路徑方案,線路在設計時盡量避開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及生態環境較好的區域,統籌規劃施工布置,優化施工組織安排,盡量減少施工臨時占地面積做好表土剝離工作,線路工程牽張場、施工道路及跨越場區直接擾動程度較高的臨時施工占地區域,耕地、園地、林地和草地時應進行表土剝離,加強施工活動的管控,合理規劃施工組織方式和材料運輸方式施工完成后及時進行施工跡地清理,施工結束后應及時進行臨時占地土地利用功能的恢復。 2、施工期施工單位對施工廢水進行妥善處理,在線路施工工地的外圍修建臨時排水溝,并在工地適當位置設置簡易沉砂池對泥漿、施工廢水進行沉砂處理后回用,做到文明施工、防止漫排,線路穿越合山鎮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嚴格劃定施工范圍,嚴禁施工人員及施工機械進入水源保護區水域范圍內,加強施工管理,做好污水防治措施,確保水環境不受影響。施工人員租住當地民房,產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當地已有的生活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3、施工期土石方開挖、填方、運輸、裝卸、堆放等易產生地面揚塵的場所,采用圍欄、圍擋及防溢座的設置、灑水等辦法降低施工粉塵的影響,閑置的施工工地,應當對其裸露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對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處理。在工地內堆放,應當采取覆蓋防塵網或者防塵布,定期采取噴灑粉塵抑制劑、灑水等措施。運輸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的車輛應當采取棚蓋、密閉等措施,防止在運輸工程中因物料遺撒或者泄露而產生的揚塵污染。駛出施工場區的施工車輛,應首先進行沖洗,防止泥土帶出施工場區,施工期廢氣污染物排放要嚴格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 4、施工期采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場所,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要求。 5、對于拆除的導地線及金具等金屬,應由建設單位或委托專門的回收單位進行回收利用;線路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水泥、砂石、廢鋼筋及建材包裝袋等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可回收部分如廢棄鋼筋、木材、廢磚等由建設單位統一分類回收,廢混凝土用于填地,不可回收部分應外運至市政部門指定場所妥善堆放處理,不得隨意丟棄。生活垃圾統一收集中后由環衛部門統一外運處置,禁止亂丟亂棄。 6、運營期線路工程、間隔各新建桿塔處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強度應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頻電場 4000V/m、磁感應強度100μT 限值要求。 7、新建線路臨近S365省道的新洲鎮三山村芳村,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要求;其余聲環境保護目標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要求,500kV回鰲甲乙線改造段線路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要求,500kV 陽東開關站間隔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8、運營期由專人定期進行巡檢,發現磨損的絕緣子需進行更換。更換的廢舊絕緣子暫存于專門的供電材料倉庫,交由專門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9、加強輸電線路施工期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環境風險影響,應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建設單位應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認真執行環保措施“三同時”制度,力爭將項目建設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降至最低。 10、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外界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