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變電站擴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內已有的化糞池處理;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盡量避開雨季土石方開挖作業;站內砂石料加工廢水、施工車輛清洗廢水經收集沉砂澄清處理后回用,不外排。輸電線路施工人員臨時租用附近民房,不設置施工營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內的化糞池處理。施工期產生的少量施工廢水經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噴灑抑塵,不外排。②營運期:110kV香谷(聯安)變電站值守人員及巡維中心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110kV田崗(程村)變電站值守人員及巡維中心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玻璃鋼生物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廢氣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工地周圍設置連續硬質密閉圍擋或者圍墻;土方作業階段,應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在工地內堆放砂石、土方及其他易產生揚塵物料的,應采取覆蓋符合標準的密目防塵網或者防塵布、定期噴灑抑塵劑或者灑水等措施;施工現場應當專門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場地,并及時清運。不能及時清運的建筑垃圾,應當采取圍擋、覆蓋等措施;不能及時清運的工程渣土,應當采取覆蓋或者綠化等措施;運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土方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采取密閉運輸;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裝車輛沖洗設備和污水收集、處理或者回用設施,運輸車輛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工地;施工工地內的車行道路采取硬化或者鋪設礁渣、礫石或者其他功能相當的材料,并輔以灑水、噴灑抑塵劑等措施;施工作業產生泥漿的,設置泥漿池、泥漿溝,確保泥漿不溢流,廢棄泥漿采用密封式罐車清運。 3、噪聲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單位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合理布局施工現場等措施,項目施工期噪聲排放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GB12323-2011)標準。 4、固體廢物處置措施:①施工期:變電站內基礎開挖余土應結合場地平整綜合利用;新建輸電線路塔基開挖多余土方應在塔基征地范圍內平整,同時在表面進行綠化恢復;施工過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應分別收集堆放;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收集后,應及時委托環衛部門妥善處理,定期運至城市管理部門指定的棄渣場處理;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垃圾容器,施工場地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及時清運。 5、電磁環境防范措施:①施工期:對于變電站,嚴格按照技術規程選擇電氣設備,控制配電構架對地距離,以及構架間位置關系應保護一定距離,控制設備間連線離地面的最低高度,配電構架與變電站圍墻應保持一定距離,確保變電站廠界及評價范圍內居住等場所的電磁環境能夠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應標準;對于輸電線路,嚴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范》(GB50545-2010)選擇相導線排列形式,導線、金具及絕緣子等電氣設備、設施,提高加工工藝,防止尖端放電和起電暈;此外,輸電線路經過不同地區時亦嚴格按照上述規定設計導線對地距離、交叉跨越距離,選擇合適的線路型式、架設高度、桿塔塔型、導線參數、相序布置等,減少電磁環境影響;輸電線路設計應因地制宜選擇線路型式、架設高度、桿塔塔型、導線參數、相序布置等,減少電磁環境影響,同塔雙回線路導線排列方式應采用電磁環境影響較小的異相序排列;本工程新建110kV同塔雙回掛單邊線路經過居民區時導線最小對地距離應不低于24m,經過非居民區時導線最小對地距離應不低于15m,新建110kV單回線路經過居民區和非居民區時導線最小對地距離應不低于15m。②營運期:運行期做好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管理,保證相關設施的正常運行。 6、風險事故防范措施:營運期應加強對事故油池及其排導系統的巡查和維護,做好運行期間的管理工作;產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廢水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機構妥善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