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做好施工場地揚塵防治,施工場地邊界四周應設置圍擋,施工現場應專門配備灑水降塵設備,開挖作業面應保持一定濕度,定期對干燥施工面進行灑水降塵,禁止在大風天氣進行揚塵大的作業,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運輸車輛應加蓋蓬布防止散落,施工場地出入口應設置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臨時堆土場及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落實覆蓋防塵措施;加強施工機械維護,確保施工機械廢氣排放符合要求。 施工期廢水主要是來自施工廢水包括泥漿水、車輛和機械設備洗滌水等,以及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等,施工單位需要設置沉淀池,采用混凝沉淀法進行處理后的廢水循環利用或用于路面灑水抑塵,不外排;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陽江核電廠廠區內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 施工期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等產生的噪聲,通過四周設置聲屏障,采取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停止施工,項目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排放限值。 施工期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運至合法棄置點處理,開挖的土石方盡量用于回填,剩余不能回填利用的及時清運至當地政府部門指定的棄渣土處置場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施工期做好生態防護措施,重點做好水土保持和復綠工作,減少水土流失對環境的影響。 營運期項目非放不含油廢水處理站(FT)廢水經處理達標后排入廠區5、6號機組循環水虹吸井(CC3),與5號機組的循環冷卻水混合后經隧洞排入大海,CC3入海口位于陽江核電冷卻水排污稀釋混合區,執行《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三類標準,為《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DB4426-2001)中的二類控制區,排入二類控制區的污水執行二級標準。參考陽江核電廠現有廠區生活污水處理站出水標準并結合陽江核電廠管理要求,營運期本項目非放不含油廢水處理站出水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其中CODCr≤40mg/L)。 營運期廢水處理設施過程會產生少量惡臭廢氣,主要在混合池、反應池及污泥間產生,主要污染因子為氨、硫化氫、臭氣濃度。項目非放不含油廢水處理站加建混凝土圍墻,并進行封頂處理,可有效防止惡臭廢氣逸散。項目非放不含油廢水采用混凝沉淀工藝,惡臭產生量小,項目建成后廠界惡臭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營運期應對噪聲源設備進行合理布局,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對主要噪聲設備采取隔音、消音和降噪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 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污泥、助凝劑(PAM)廢包裝袋、還原劑(亞硫酸氫鈉)廢包裝袋。非放不含油廢水處理站經污泥間脫水后的污泥交由有污泥處理能力的公司外運處置,廢棄廢包裝袋統一收集后外售給回收公司處理。 營運期須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