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做好施工場地揚塵防治,施工場地邊界四周應設置圍擋,施工現場應專門配備灑水降塵設備,開挖、鉆孔作業面應保持一定濕度,定期對干燥施工面進行灑水降塵,禁止在大風天氣進行揚塵大的作業,對建筑料運輸車輛應按規定配備防灑落裝置加蓋蓬布防止散落,施工場地出入口應設置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臨時堆土場及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落實覆蓋防塵措施;加強施工機械維護,確保施工機械廢氣排放符合要求。 施工期項目擬在施工場地內修建臨時廢水收集渠,引流施工場地內的施工廢水經隔油池和沉沙池處理后,回用于場地灑水,施工過程施工人員均不在項目內食宿,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通過槽車運至陽春市馬水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施工期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等產生的噪聲,通過四周設置聲屏障,采取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停止施工,減少施工期噪聲對周邊敏感點的影響,項目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排放限值。 施工期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運至合法棄置點處理,開挖的土石方盡量用于回填,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營運期項目實行雨污分流制,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隔油隔渣池處理達標后通過槽車運至陽春市馬水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遠期生活污水通過園區污水管網排放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排入馬水片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進入漠陽江;水簾柜用水擬每6個月更換一次,更換產生的水簾柜廢水定期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處理;噴槍清洗廢水經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處理;表面前處理廢水和廢槽液經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淬火水池用水均淬火蒸發,無廢水產生。 營運期應對噪聲源采取隔聲罩、墻體隔音、減振、吸聲、消音等治理措施,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營運期項目食堂油煙經一套高效靜電油煙凈化器設施處理后經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外排油煙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型標準;焊接煙塵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表面前處理產生的酸霧和機加工產生的粉塵經過加強車間通風,項目邊界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噴粉產生的顆粒物經噴粉柜自帶濾筒過濾系統經處理后執行《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噴粉后烘烤產生的有機廢氣經二級活性炭(TA002)處理后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噴漆(含晾干)產生有機廢氣和漆霧經水簾柜及二級活性炭(TA003)處理分別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和《大氣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后經15m排氣筒DA003排放。 營運期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后交給專業回收公司處理;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給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營運期項目應嚴格落實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時,應及時采取適宜的應急措施,將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加強與周圍群眾及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現問題,有問題須立即整改,以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