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環保服務領域)
在當前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中,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扮演著重要角色。然而,一些機構為了追求經濟利益,不惜弄虛作假,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性。為了強化警示教育宣傳,提升監管效能,現發布2起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領域的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廣東某達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偽造監測數據案件
案件簡介
2023年2月16日、4月12日至14日、29日及5月12日至13日,陽江市生態環境局對廣東某達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通過書面材料審查、儀器電子儲存記錄查閱、人員詢問等形式,依照原環境保護部《印發<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的通知》(環發[2015]175號)相關規定的判定原則,判定廣東某達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在實施環境監測過程中存在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出具的36份檢測報告中存在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情形,支撐材料有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出具的《廣東某達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監測質量技術審核報告》。
查處情況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關于“環境監測機構和開展自行監測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環境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活動,不得有隱瞞、偽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或者篡改環境監測機構的環境監測報告”的規定,根據《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三條和《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二章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陽江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20萬元。
案件啟示
近年來環境檢測市場競爭激烈,檢測機構技術水平良莠不齊,少數機構和從業人員法律意識淡薄,為搶占市場、謀取利益,通過減少采樣人員、不按技術規范采樣或直接弄虛作假的方式降低成本,導致監測質量難以保證。本案中,執法人員通過查閱儀器電子儲存記錄、審查書面材料,主動出擊、追根溯源,從一份虛假報告深挖細查出數十份虛假報告,迅速固定證據,對違法機構給予處罰,體現了生態環境部門對第三方機構弄虛作假的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的決心和態度,有效遏制第三方機構弄虛作假頻發勢頭。
案例二:陽江市某榮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違反環境監測規范案件
案件簡介
2024年8月12日,陽江市生態環境局對陽江市某榮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出具的一份水質檢測報告中的采樣數量與原始記錄表中記載的樣本數量不符,與樣品拆封視頻顯示的樣本數量前后不一致,且檢測報告中樣品含有總汞、六價鉻、總鉻、鉛、鎘、鎳、砷,pH值等8個檢測結果,但是原始記錄表中未記錄鎳、砷兩個檢測項目采樣結果,樣品檢測報告與原始記錄信息不一致,涉嫌違反環境監測規范。
查處情況
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關于“環境監測機構核和開展自行監測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環境監測規范從事環境監測活動,不得有隱瞞、偽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或者篡改環境監測機構的環境監測報告”的規定,根據《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三條和《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二章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陽江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3萬元。
案件啟示
少數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在開展檢測服務中,未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要求提供生態環境服務,對環境造成長期負面影響。而此類違法行為因具有隱蔽性高、即時性強、溯源取證難的特點,僅靠現場檢查難以發現。在本案中,執法人員通過調取現場監控視頻,同步與檢測報告進行仔細核對,多角度開展調查發現違法行為的蛛絲馬跡,最終認定了該機構在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對違法提供服務的第三方機構形成有效震懾,推動第三方環保服務產業有序、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