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中心城區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通告》的解讀
時間: 2020-07-24 16:28:03
來源: 陽江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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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告》的起草背景
2018年2月17日,根據《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省的工作部署和有關文件要求,我市印發了《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中心城區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通告》(陽府告〔2018〕2號),截止2019年12月31日,該項通告已到期。為繼續做好我市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推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穩步實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決定延長我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實施階段,延長期限為三年,即實施階段到2022年12月31日結束。
二、《通告》的主要依據
(一)《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
(二)《活禽市場建設指南》(DB44/T 1463-2014)
三、《通告》的幾項重要規定
(一)陽江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實施階段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活禽經營限制區范圍為陽江市江城區的人口密集區域。
(二)活禽經營限制區內設置兩個活禽零售市場:分別是限制區北部的金灣市場和限制區西部的馬曹市場。
(三)活禽經營限制區內,除活禽經營市場外,其余的農貿(肉菜)市場、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等各類經營場所禁止可供食用活禽類的經營和屠宰。
(四)各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商務、衛生健康、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查處活禽經營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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