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門診診查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門診診查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必要性。
根據國家和省公立醫療綜合改革工作部署和全面取消藥品加成的要求,為扎實推進我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落實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將調整后的門診診查費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文件依據
根據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有關政策事項的通知》(粵衛〔2017〕64號)和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陽江市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的通知》(陽發改收費【2017】8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草擬了《關于門診診查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通知》
三、門診診查費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定額標準的說明
(一)醫療機構定為市內公立醫院(不含鄉鎮衛生院、衛生社區中心服務站、民營醫院)。依據是:根據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有關政策事項的通知》(粵衛〔2017〕64號)要求,實施城市公立醫院體制改革的醫院(陽江市公立醫院共18間),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將門診診查費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因此,此次城市公立醫院體制改革的醫院不包括鄉鎮衛生院、衛生社區中心服務站、民營醫院。
(二)報銷標準為按每人每次定額3元標準納入報銷。依據是:一是根據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陽江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的通知》中核定的普通門診診查費6元為標準。二是根據《陽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陽人社發【2011】268號)文件,參保人在普通門診費報銷比例50%。因此,以市發改局核定的普通門診診查費6元為標準,報銷50%,不分醫院級別或專家診查費、醫生的職稱診查費等,一律按每人每次定額3元標準納入報銷范圍。三是借鑒兄弟市做法,如茂名市統一報銷3元/人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