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普辦負責人解讀全市首次水利普查:摸清家底謀劃發展
國務院決定于2010年至201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鑒于這是第一次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水利普查,廣大市民對該項普查比較陌生,日前市水普辦負責人就水利普查有關問題答記者問,全方位解讀我市首次水利普查的有關內容,讓社會各界了解普查,支持普查,共同推動我市水利普查工作的開展。
記者:開展水利普查的目的是什么,具有哪些意義?
市水普辦:水利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國家資源環境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全國水利普查是為了查清我國江河湖泊基本情況,掌握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現狀,摸清經濟社會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業能力建設狀況,建立國家基礎水信息平臺,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基礎水信息支撐和保障。搞好全國水利普查,有利于謀劃水利長遠發展思路,科學制定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有利于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推進水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體制改革,增強水利公共服務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會水患意識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記者:本次水利普查的對象有哪些,具體涉及什么內容?
市水普辦:這次水利普查的對象為我市境內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機構以及重點社會經濟取用水戶。普查內容包括以下六方面: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況,包括數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況,包括數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經濟社會用水情況,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積以及城鄉居民生活和各行業用水量、水費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護情況,包括治理達標狀況、水源地和取水口監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廢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況,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況及其動態變化等;六是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包括各類水利機構的性質、從業人員、資產、財務和信息化狀況等。
記者:請介紹一下這次普查的時間和安排?
市水普辦:全國首次水利普查從2010年開始,2012年結束,歷時三年。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1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1年度。各年度普查工作安排如下:2010年,開展普查方案設計、試點、培訓和宣傳動員等工作;2011年,開展清查登記、臺賬建設和現場調查等工作,6月10日完成清查成果匯總上報;2012年1月至6月,數據上報、數據處理和審核驗收,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驗收、匯總發布和資料開發。
記者:水利普查在我市尚屬首次,沒有經驗借鑒,我市是如何組織和實施普查工作的?
市水普辦:水利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調查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區、各部門將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地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我市已成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縣(市、區)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做好本地區普查工作。普查期間,我市將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水利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記者:要完成水利普查工作需要各方的配合,對普查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有哪些要求?
市水普辦:凡在我市境內水利普查范圍內的單位,都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寫、按時報送普查數據,確?;A數據真實可靠。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獲得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