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第二次全國農業(yè)普查主要數(shù)據(jù)公報(第四號)
陽江市第二次全國農業(yè)普查辦公室 陽江市統(tǒng)計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農村居民生活條件
陽江市第二次全國農業(yè)普查對36.32萬戶農村居民的生活條件進行了調查。現(xiàn)將主要結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農村居民平均每戶擁有住宅面積102.04平方米。99.52%的住戶擁有自己的住宅。
住宅類型主要為平房。其中,居住平房的占56.82%;居住樓房的占39.4%;居住其他類型住房的占3.78%。
住宅結構為磚混結構的占28.64 %;磚木結構的占33.55%;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占37.24%;竹草土坯結構的占0.36%;其他結構的占0.2%。
二、飲用水
有5.18%住戶反映獲取飲用水存在困難。使用管道水的住戶占32.36%。飲用水經過凈化處理的占18.97%;飲用水為深井水的占19.97 %;飲用水為淺井水的占49.44%;飲用水來源于江河湖水的占4.67%;飲用水為池塘水的占0.29 %;飲用水來源于雨水的占0.02 %;飲用水來源于其他水源的占6.63%。
三、炊事能源
農村住戶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為柴草。其中,主要使用柴草的占86.39 %;主要使用煤的占0.88%;主要使用煤氣或天然氣的占11.9%;主要使用沼氣的占0.16 %;主要使用電的占0.64%;使用其他能源的占0.02%。
四、衛(wèi)生設施
使用水沖式廁所的占33.22%;使用旱廁的占11.82 %;使用簡易廁所或無廁所的占54.96%。
五、耐用消費品
農村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彩電85.25臺、固定電話59.09部、手機81.80部、電腦1.52臺、摩托車75.11輛、生活用汽車1.82輛。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頂、周圍有墻,能防風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習慣,可供居住的窯洞、竹樓、蒙古包、帳篷、氈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內。
2.住宅面積:指住戶所擁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積,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筑面積。
3.獲取飲用水困難:主要指到取水點的水平距離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過100米、正常年份連續(xù)缺水70天以上,或單次取水時間超過半小時。也包括村干部或農戶反映的水質混濁、水質超標等現(xiàn)象。
4.炊事用能源:指住戶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