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陽江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項檢查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2021年4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決定,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若干措施》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強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落實主體責任,營造依法依規執業、優質高效服務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環境,陽江市消防救援支隊決定在全市開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項檢查。
檢查對象
陽江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相關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和消防安全評估等業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包括以下兩種:
(一)全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為http://shhxf.119.gov.cn)公布的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二)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未通過“系統”自主錄入但已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機構和從業人員。
檢查內容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從業條件。對照《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的通知》(應急〔2019〕88號)相關要求,重點檢查企業法人資格、工作場所建筑面積、設備配備、從業人員配備及資格、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情況。
(二)自2019年8月以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活動。重點檢查機構是否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不具備從業條件或冒用其他機構名義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
2.出具虛假、失實文件;
3.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維修、保養建筑消防設施;
4.經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經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發生火災時未發揮應有作用等直接威脅消防安全的情況。
5.承接業務未與委托人簽訂消防技術服務合同;轉包、分包消防技術服務項目;
6.未設立技術負責人或現場實際人員與設立負責人不符合;
7.指派無相應資格人員從事消防技術服務活動;
8.執業的注冊消防工程師同時在其他單位兼職;
9.出具書面結論文件未經簽名、蓋章;
10.出具書面結論的分公司不具備從業條件;
11.從事掛牌整治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第三方整治或驗收評估機構,除以上10點外,是否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1)整治或驗收過程弄虛作假;(2)現場與評估報告嚴重不符;(3)第三方整治服務機構與第三方驗收評估機構實為同一經營主體。
(三)“系統”的使用情況。重點檢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是否在“系統”中如實自主錄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以及所有技術服務項目及書面結論文件。各技術服務機構應于7月15日前將從業信息、2019年8月以來的服務項目及書面結論文件錄入“系統”,9月30日前將從業以來所有服務項目及書面結論文件錄入“系統”,并依法依規按照《廣東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項檢查細則》開展自查、整改。
實施步驟
全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項檢查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全面摸底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7月15日),重點檢查階段(7月16日至8月31日)和鞏固提升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
舉報投訴電話:0662-3338448
自查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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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廣東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項檢查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