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陽府辦函[2017]134號)
陽府辦函〔2017〕134號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
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2017年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7日
2017年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服務企業的長效機制,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減輕企業負擔,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完善招商引資軟環境,打造重商崇企的社會氛圍,推動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17年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六中全會、市委七屆一次全會和市七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加快發展為第一要務,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為重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強政策引導,強化協調服務,著力幫助企業解決經營發展中的主要困難和突出問題,完善服務企業的長效機制,打造企業優質發展環境,為做大做強全市工業經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二、組織保障
為加強對“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下稱“市服務月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作為牽頭單位,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作為協辦單位,6個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40個掛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深入開展市服務月活動。設立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辦公室(下稱“市服務月辦公室”),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雷雙富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黃碧俏同志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調研員林小丹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抽調。市服務月辦公室負責市服務月活動的綜合協調、督查督導和日常銜接工作。
三、工作機制
(一)實行企業問題辦理制度—臺賬制,實現服務企業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
1. 各掛點單位要長年受理企業提出的問題并實行臺賬管理,認真填寫《2017年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部門服務企業臺賬》(附件2)詳細記錄問題辦理的過程,規范工作流程,明確辦理期限,確保企業問題事事有回復、件件有落實。一是各單位要指導企業認真填寫需解決問題的詳細情況、補充完善企業基本資料(附件2“企業填寫”部分),以便聯系跟進處理問題。二是各單位要對企業需要解決問題的情況進行跟蹤,指定專人負責受理問題,及時記錄辦理問題的階段時間和情況,問題辦結后需要填寫解決結果(附件2“部門填寫”部分)。
2. 各掛點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服務企業臺賬工作,負責臺賬的日常管理;要定期對臺賬錄入內容進行錄入和更新,確保臺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3. 各掛點單位須于8月15日前將所有臺賬整理報送到市服務月辦公室,以便市服務月辦公室檢查評分。
(二)實行企業問題轉辦通知單制度,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市服務月辦公室長年受理企業提出的問題,并根據企業反映問題涉及的職能轉發《2017年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企業問題轉辦表》(附件3)至辦理單位跟進處理。辦理單位對企業反映的問題原則上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市服務月辦公室和企業反饋受理意見,并在受理企業問題后1個月內給出辦理結果告知企業并送市服務月辦公室。
(三)完善服務月活動宣傳報道制度,加大對活動、對政策的宣傳力度,讓企業更好地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在6月1日-9月30日期間,各掛點單位要在市政府門戶網站的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專欄(http://www.youyinan.com/
zhzw/xxgk/ztzl/zdgz/gyqyjzfwy/)(有權限的單位可自行報道,沒有權限的單位可通過電子政務辦或市服務月辦公室進行報道)及本單位門戶網站積極報道各自開展服務月活動的情況,每個單位至少有1篇報道,多次發表報道的將進行加分,沒有發表報道的將進行扣分處理;市服務月活動辦公室將聯合陽江日報社在陽江日報上開設報道專欄,對服務月活動開展情況、解決問題優秀個案進行宣傳報道,要求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需于8月15日前提供至少2篇新聞稿件供市服務月辦公室和陽江日報篩選報道,不提供將進行扣分處理(評分細則見附件4附表1)。同時,做好中央、省和市出臺的財政、金融、科技、稅收等涉企政策的落實工作,加強對企業的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和幫助指導,增強企業依法辦事的觀念,引導企業用好用足各項惠企政策。
(四)實行服務企業活動工作測評和督查通報制度,加強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的督導,保障服務企業各項工作的落實
1. 實行服務企業活動工作測評制度。由市服務月辦公室按照《方案》要求,收集并檢查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需提交的材料,了解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服務月活動及專項活動開展情況以及宣傳報道情況,再綜合企業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的滿意度測評,形成最后測評結果,具體測評辦法及測評細則詳見《2017年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測評辦法》(附件4)。
2. 實行督查通報制度。在8月16日-9月30日期間,由市服務月辦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抽調人員組成督查小組,赴企業對解決問題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服務企業臺賬進行抽檢,對開展服務月活動和專項活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進行階段性通報。
四、工作措施
5月中旬召開2017年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動員大會,市政府對市服務月活動進行動員部署,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市領導、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管領導及分管領導、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和各掛點企業負責人等參加會議。會后,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按照《方案》要求,開展5大專項活動:
(一)完善服務企業長效機制,實行掛點精準服務
深入開展“掛點精準服務”幫扶行動,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有針對性的服務。一是舉辦市長與民營企業家見面會,暢通政企溝通渠道;二是由市主要領導和部門聯動掛點幫扶我市一批重點企業;三是由部門掛點幫扶我市一批工業、農業、房地產和服務業等企業。各掛點單位全程負責幫助掛點企業協調解決問題,根據《2017年陽江市掛點單位聯系企業安排表》(附件5)深入掛點企業調研,聽取企業聲音,摸清掛點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和需政府幫助解決的實際問題,并針對企業反映問題,在市服務月活動期間,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及時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
第一階段:調研收集問題(6月1日-6月30日)
1.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要制定本單位服務月活動工作方案及填寫《2017年陽江市企業集中服務月活動聯絡員名單》(附件6),并于6月15日前報市服務月辦公室(含電子版)。
2. 各掛點單位由主要領導帶隊,深入掛點企業調研,廣泛收集掛點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需要政府幫助解決的實際問題,并填好《2017年陽江市企業需要解決問題調查表》(附件7),加蓋企業及掛點單位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報市服務月辦公室(含電子版)。
第二階段:解決問題(7月1日-8月15日)
1. 市服務月辦公室將收集到的問題分門別類進行匯總整理。
2. 召開掛點單位市服務月活動聯絡員會議,將收集的問題分解至相關職能部門,明確解決時限。
3. 各掛點單位全程負責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問題。凡屬單一責任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問題,責任單位要以最快速度辦結;需要與其他職能部門協調解決的,由掛點單位負責協調,并跟蹤落實,責任部門拿出處理意見,制定解決時間表,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對一時難以解決的重大、難點問題,要及時書面向市服務月辦公室反饋,適當放寬解決期限;對目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做好書面解釋工作,給企業一個圓滿的答復,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4. 填寫《2017年陽江市企業需要解決問題情況表》(附件8),于8月15日前報市服務月辦公室(含電子版)。
第三階段:督查總結(8月16日-9月30日)
1. 由市服務月辦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抽調人員組成督查小組赴企業對解決問題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以及到相關單位對服務月活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未能解決的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重新辦理。同時,對一些故意刁難企業、破壞發展環境、阻礙經濟發展的人和事進行曝光。
2. 各掛點單位再次填寫《2017年陽江市企業需要解決問題情況表》(附件8)與服務月活動工作總結一起,于9月15日前報市服務月辦公室(含電子版),同時,各專項活動責任單位還需提交專項活動工作總結(含電子版)。市服務月辦公室在調研和督查的基礎上,對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分析成效和不足,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
責任單位:市服務月辦公室、各掛點單位。
(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減輕企業負擔
1. 深化企業改革。推進分類處置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通過市場化機制,試點開展停產、半停產民營企業盤活重組工作,穩步實施非國有僵尸企業退出市場。〔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 降低商品房建設成本。清理涉及房地產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對已完成修建性詳細規劃的開發項目,開發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及市場情況進行分期報建,相關費用按分期報建范圍繳交。(市住房規劃建設局、市財政局負責)
3. 防范金融風險。促進銀行機構采取有效措施處置不良資產和降低不良貸款率,積極防范和穩妥處置金融風險。〔市金融局、陽江銀監分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4. 減輕企業負擔。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幫助企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社會保險費、電力等生產要素成本和物流成本,全面推行“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落實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放寬和規范市場準入條件,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陽江供電局、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強化企業培育,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1. 加大招商選資力度。繼續做好10+1專業招商工作。全市4個省級產業園區要全力承接珠三角產業轉移項目,力爭園區新增投資額和工業增加值有較大突破。加強不銹鋼產業鏈建設,在佛山舉辦不銹鋼制品專業招商會,加快宏旺冷軋等不銹鋼深加工項目簽約。〔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 推進重點項目建設。落實重點項目建設工作責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及時解決項目建設存在的問題。市重點項目繼續實行一月一報表、一季一報告制度。〔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3. 支持發展大型骨干企業。遴選并重點培育一批主營業務超10億元、50億元的企業,幫助完善項目相關手續,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成立產業扶持基金,推動本地龍頭企業發展。(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工商聯負責)
4. 支持“個轉企”“小升規”。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允許保留原字號和行業特點;對轉型后辦理土地使用權更名和房屋、設備等所有權更名時,投資主體、經營場所、經營范圍不變的,免收交易手續費。(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負責)
5. 加強高新企業培育。啟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安排配套扶持資金,扶持有潛力的企業進入后備庫。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市科技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
6. 強化企業自主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創建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省級眾創空間,落實有關資助政策,提高研發機構比例。〔市科技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7. 促進傳統企業技術改造。進一步推進五金刀剪、食品加工等傳統優勢產業提質增效,落實技改事后獎補政策,引導規模以上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鼓勵企業開展自動化和智能化生產線改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四)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強化服務保障
1. 推進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搭建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探索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為企業提供便捷服務通道,整合社會服務資源,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優質、高效、全面的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 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機構。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強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盡力配備相應的專職人員和服務場所,滿足當地中小微企業服務需求。重點在搭建服務平臺、政府購買服務、資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各級服務中心建設和服務業務開展,不斷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3. 強化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根據《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專利申請資助辦法〉的通知》(陽府〔2016〕17號)精神,對有關企業的專利申請進行資助。(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
4. 完善企業人才培訓服務。推進技工院校與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建立實訓基地,共建重點專業,實行技能人才定向培養、聯合培養。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提高企業家和經營管理隊伍整體水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商聯負責)
(五)完善融資機制,創新融資渠道
1. 多渠道解決企業融資困難。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資金和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的作用,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和風險補償。(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負責)
2. 加快推進融資租賃業務。引進和培育融資租賃企業,促市屬國有融資租賃企業擴大規模,增大融資租賃業務領域覆蓋面,引導融資租賃企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中小微企業創新、產業轉型升級和產能轉移。(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恒財城投公司負責)
3. 加大力度建設信用體系。重點加快實現陽江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與省平臺連接。加強征信系統數據質量管理,幫助金融機構提高防范風險能力。(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4. 發揮融資服務平臺作用。繼續加大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推廣應用力度,推動更多企業加入平臺,盤活應收賬款存量,擴大無抵押融資支持力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負責)
5. 構建新型政金企關系。協調國土、住建、不動產登記部門與金融機構加強溝通、交流,及時解決目前金融信貸業務中涉及政府職能部門和影響銀行抵押權的突出問題。(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規劃建設局負責)
6. 支持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對上市(掛牌)成功的民營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市財政局負責)
五、活動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掛點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能認真制訂出本單位開展市服務月活動工作方案,按要求報送市服務月辦公室。要主動上門服務,及時幫助企業解決難題。各掛點單位主要負責人到企業調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掛點單位到企業調研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抓好活動宣傳。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要加強活動宣傳,積極推廣為企業服務的好做法、好經驗,擴大市服務月活動影響力,在全社會形成共同支持企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服務企業的長效機制,推進市服務月活動常態化。對市服務月活動期間未能解決的問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掛點單位要繼續跟蹤服務,全程負責幫助企業解決好問題,并及時向市服務月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度。(市服務月辦公室聯系人:劉真、徐永贊,電話:3412858、3118823,傳真:3118823,電子郵箱:fwy3412858@126.com)
附件: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