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受理投訴舉報3萬余件

記者近日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2025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30617件,同比增長4996件,增幅19.50%。其中,受理投訴19067件,同比上升14.52%,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11.43萬元;處理舉報11550件,同比增加2578件,上升28.73%。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要妥善保管消費憑證,以備日后維權之需。
數據統計 商品與服務類投訴雙增長
全年受理的19067件消費者投訴中,商品類投訴共計13893件,占比顯著,較去年同期增加2134件,上升18.15%。其中,食品、家居用品和服裝鞋帽3類投訴量居前,合計8130件,占商品類投訴總量的58.52%。
服務類投訴共5174件,同比增長284件,升幅5.81%。投訴量排名前三的服務類型分別為:餐飲和住宿服務、教育培訓服務以及文化娛樂體育服務。這3類服務投訴合計2103件,占服務類投訴總量的40.65%。
從投訴反映的具體問題來看,售后服務、質量問題和食品安全最為集中。此三類問題合計10992件,占投訴受理總量的57.65%。
熱點分析 食品和餐飲住宿問題突出
食品類投訴持續位居商品類投訴首位,共4451件,占32.04%。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一是食品質量問題,如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含有異物或食用后引起不適;二是標簽標識不規范,例如進口食品缺少中文標識;三是廣告宣傳存在誤導,如使用“純天然”“零添加”等無依據表述,或將普通食品宣傳為具有保健、治療功能。
餐飲和住宿服務類投訴在服務類投訴中占比最高,共1257件,占24.29%。主要問題包括:餐飲場所衛生不達標、食品中發現異物;服務質量不佳,如上菜慢、宣傳圖片與實物不符;住宿方面存在線上預訂成功但到店無房、房間設施及體驗與宣傳承諾不符等情況。
此外,全年處理的舉報案件數量增幅明顯,共計11550件,同比上升28.73%。其中,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舉報最多,達2226件,占舉報總量的19.27%,主要涉及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名稱或包裝等違法行為。
案例提醒 保留消費憑證以備維權之需
此次,市市場監管局還公布3起典型案例,涉及家具消費、美容消費、二手商品消費等,并作相關消費提醒。
去年10月7日,市民小安(化名)在某家居建材廣場支付6600元購買沙發,收貨后發現顏色與樣品存在色差。協商退貨時,商家要求扣除2500元費用。經市場監管部門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消費前要理性規劃,尤其在購買大額商品或服務時,更應謹慎決策。消費中要仔細檢查商品及相關說明書,索取票據,簽訂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的全部條款。消費后要妥善保管消費憑證,以備日后維權之需。
去年10月10日,市民娜娜(化名)在某美容店支付4800元用于祛斑項目,娜娜使用商家提供的配套產品后出現面部不適。另外,商家提供的部分產品無任何標識,市民懷疑為強酸強堿性產品,對皮膚造成傷害,要求商家全額退款。經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議,該美容機構全額退還娜娜消費款4800元。市市場監管局建議,消費者優先選擇正規醫院、美容院進行醫療或生活美容服務,事先了解價格、所用產品及相關風險。消費后,保管好相關的消費合同、影相資料等相關證據,若出現消費糾紛能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市市場監管局還提醒,網購商品時,務必保存訂單截圖、聊天記錄、付款憑證等,出現消費糾紛時可作為維權依據;付款時仔細核對金額,若發現賣家多收費等情況,立即與賣家溝通并向平臺反饋,同時保留付款記錄。若出現推卸監管責任的情況,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