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問答| 無障礙 | 移動版 | 繁體版
答:根據《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古樹名木保護專章“四十九條至五十二條”及《古樹名木鑒定規范》(LY/T 2737—2016)和《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范》(LY/T 2738—2016)的相關規定,經古樹名木主管部門組織鑒定,樹齡在100以上的樹木可認定為古樹,古樹依法定程序認定,古樹的認定不涉及古樹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等相關規定。
關于我們 | 網站幫助 | 網站地圖 | 隱私申明 | 主辦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管理維護:陽江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4417000019 備案序號:粵ICP備16010311號-3 網站報障:0662-3367662 粵公網安備 44170202000121號
主辦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管理維護:陽江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4417000019 備案序號:粵ICP備16010311號-3
網站報障:0662-3367662 粵公網安備 44170202000121號